
来自文化和旅游部官方网站的消息显示:为深入推进“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文化和旅游部联合中央网信办开展非法网络招徕专项整治,从严查处在线旅游领域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典型案例,以便起到示范作用,规范网络招徕行为。

■ 通过短视频平台虚构纯玩团诱导消费案
重庆市乐思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749元/人的团费在短视频平台发布“重庆4天3晚”旅游产品,宣称无需额外支付费用,但游客抵达集合地后,又要求游客签订含有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旅游合同,向游客额外收取景区交通费用,实际游览景点与前期宣传不符。2026年5月,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2026年6月,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田某被行政处罚2000元。
配资实盘排行■ 通过短视频平台揽客并提供导游服务案
冯某福在未取得导游证的情况下,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招揽游客信息,为4名游客提供向导、讲解等旅游服务,收取游客相关服务费用。2026年5月,大同市云州区文化和旅游局对冯某福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 通过短视频平台低价揽客并收购物回扣案
潮州市骏晖旅行社有限公司通过短视频、自媒体等平台,以低于实际接待成本的团费价格发布“潮汕壹号”旅游产品,向游客宣称“纯玩零购物”,行程中委派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林某告提供导游服务,安排游客购物并收取购物店“人头费”。2026年4月,潮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0000元、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某辉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6000元、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的行政处罚回踩买入确认,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颜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林某告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元股证券官方入口提示:本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网站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