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车落地仅半个月今天为什么赚钱,只因当天顺路为“赚点电费”接了7单网约车,返程途中遭遇车祸,保险公司据此拒赔商业险,车主疑惑“合理吗”?
>>因当天有网约车接单记录,事故后保险公司拒赔
今年7月,家住咸阳的马先生在当地购买了一辆崭新的比亚迪牌新能源轿车,车辆用于日常通勤家用,“我是7月17日给车辆上的商业保险,购买的是正常的商业险,不是运营保险。”马先生说,8月2日其驾车前往西安办事,想着也是顺路,且不赶时间,便通过某网约车平台完成了7单网约车订单,“当天大概下午6点,我驾车回家途中与其他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因为是我的全责,我便联系保险公司人员现场查看。”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在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看到,经调查核实,马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发生事故时,我并未在网约车平台接单,只是行驶在正常回家的路上。”马先生说,然而保险公司的理赔员现场核查过程中,查询到他当天有网约车接单记录,并通过车辆记录仪查询到了乘客上下车的记录,随后现场明确告知此情况保险将不予理赔。
>>保险公司:改变使用性质,导致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
元股证券:ygzq.hk券商股票配资记者获悉,马先生在该网约车平台的同一账号下共注册有两辆车辆,其中一辆此前空闲时跑过网约车,另一辆则是7月新买的比亚迪新能源轿车,仅在8月2日当天接过7笔订单,所接订单属于“特惠快车”。
对于马先生的疑问,8月3日,该保险公司陕西分公司送达一份《机动车保险拒赔通知书》,告知其“经慎重审核后本公司决定对本案件商业险作拒赔处理”,拒赔理由为:根据《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第十条第三款: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且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今天为什么赚钱,因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元股证券官方入口提示:本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网站观点。